资产管理处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结合学校的实际,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。
2.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,负责学校各类资产报表的编制、上报工作,牵头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数据汇总和统计、报告编制和信息公开工作。
3.综合管理学校各类资产的形成、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工作,包括资产配置与论证、资产构建、资产出租出借、调拨转让、资产调剂、设备共享、报废处置等。
4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投资论证、资产评估、产权界定、产权转让等工作。
5.负责指导和规范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(主要是房产的对外租赁)与使用效益的监督管理。
6.参与学校资产验收入库工作。
7.组织开展全校清产核资工作,并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;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,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。
8.负责商业门面的管理工作。
9.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